邓州市文明委
关于推荐2016年度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共同创建省级文单位和省级文明社区的公告
(2016年10月10日)
为了确保文明单位(含标兵、社区)的先进示范作用,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河南省文明城市评选管理办法〉〈河南省文明村镇评选管理办法〉〈河南省文明单位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办【2015】22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度河南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豫文明办【2016】37号),市文明委决定按照公开透明、群众评议、社会监督的原则,将我市2016年拟推荐的省级文明单位(标兵)〈仅指机关或本部〉、共同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和省级文明社区的名单予以公示:
2016年度省级文明单位标兵(1个):邓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16年度省级文明单位(5个):中共邓州市委宣传部、中共邓州市委政法委员会、邓州市人民法院、邓州市白牛镇、国网河南邓州市供电公司;
2016年度共同创建省级文明单位(2个):邓州市文明办、邓州市文联;
2016年度省级文明社区(1个):邓州市半岛帝城社区。
请社会各界依照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共同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社区标准(组织领导有力,创建工作扎实;思想教育深入,道德风尚良好;学习氛围浓厚,文体卫生先进;加强民主管理,严格遵纪守法;内外环境优美,环保工作达标;业务水平领先,工作实绩显著)予以监督、评议。对有问题的单位进行实事求是的举报。
举报时间:从公布之日起七日内用电话、书信、来访等形式均可。
举报电话:0377-62287339
来信请寄:邓州市文明办创建科
来访地址:邓州市文明办(市政府综合楼二楼西头)
邓州市文明委
201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