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网讯 政府是我们老百姓的靠山,法律是我们老百姓的保障,依法解决问题才能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近日,彭桥镇司法所依法成功调解一起农村房屋质量纠纷案件,纠纷当事人申某激动地说道。
原来,申某于2013年在彭桥镇彭桥街为其两个儿子付全款买了两座期房,但在房屋交付时,申某以房屋质量存在问题为由,多次找开发商苗某要求退房。苗某答应为其维修,但申某坚决要求退房,并多次到苗某家理论,甚至拿药瓶以死相威胁。为此,双方形成纠纷,申某自此走上上访之路。期间,彭桥镇政府相关领导多次出面调解,但申某依然坚持己见。最后只好告知申某,可依法申请调解或到法院立案解决。
当镇司法所介入调解此案时,申某对调解人员产生抵触情绪,不愿意也不接受调解。调解人员一方面说服苗某,配合调解人员到房屋现场,实地查看房屋现状;另一方面通过村组掌握申某的真正意图。了解到申某认为:一是开发商势力大,司法所调解不了;二是认为开发商维修只是应付,想自己维修。在充分掌握了这些情况后,司法所所长当即找到了申某,从不同的角度分析,并运用典型的案例引导,通过两个多小时的谈话,申某很是感动,答应愿意接受调解。
案件有了突破口,该所调解人员趁热打铁,找到苗某,向其讲解申某的意图,希望苗某退还申某部分房款,用于房屋维修。在调解人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协议:由苗某一次性支付申某两座房屋维修费3万元;申某自此不得就此两座房屋的质量问题向上反映,亦不得再向苗某主张任何权利。
就这样,一场历时三年的纠纷在镇领导的重视下,通过该镇司法所调解人员的艰辛调解,终于圆满的画上了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