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网讯 去年以来,市民政局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该制度实施以来,共救助困难户191户,救助金额达78万余元。
据了解,临时救助制度是国家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救助的一种制度安排。
去年9月份,市民政局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细化临时救助范围和标准,救助范围分为家庭救助和个人救助,对因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火灾、交通事故、溺水等突发事件,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直接导致基本生活暂时难以维持的家庭。对因突发重大疾病、遭遇火灾、交通事故或其他特殊困难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个人。因紧急情况无法再申请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乡镇(街区)可先行受理,紧急情况解除后,按规定补齐相关证明材料。按照救助家庭和个人的困难程度实行分级、分类,并根据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月标准一次性发放1―6个月、且最高不超过5000元的临时救助金。
临时救助实行“政府领导、民政主管、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并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确保资金用到最需要、最困难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