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网讯 近日,当市司法局、刘集乡司法所以及新乡监狱有关人员把刘集镇孙庄寺村刑满释放的孙某送回家时,孙某的堂哥激动地连声说:“谢谢,谢谢!”。
2004年,孙某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刑满释放后,由于家中没有直系亲属,鉴于他在监狱里表现突出和家庭的实际情况,新乡监狱的工作人员用车把他送至邓州,由我市司法工作人员接送回刘集镇孙庄寺村,并帮助联系到他的堂哥堂嫂在家里接迎。接到孙某时,刘集镇司法所所长王海郎拿着有关手续到刘集镇派出所积极为孙某办理户口,带着民政部门为孙某送来的新棉被,一再嘱托孙某,一定要走出歧途,好好生活,勇敢面对,早日回归社会,有什么困难及时向司法所汇报,司法所会尽一切能力帮助他重新生活。
回到阔别将近15年的家,孙某心里感慨万千。当司法局和刘集镇司法所工作人员等一行地将孙某送到家,安排好他的生活起居,并交代亲属、村委以及乡里乡亲多多关照后离开时,孙某眼里充满了感激,不善言词的他依依不舍的把工作人员送出很远。
市司法局基层管理指导科科长韩新晓向记者介绍,近年来,我市司法局积极探索适应出监人员无缝对接和安置帮教的新思路、新方式,为使他们能够顺利回归社会,有效减少脱管漏管,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情况发生。司法局及时做好与监狱的信息采集,在刑释解教人员期满前一个月,将人员名单、基本情况及家庭成员状况等基础性信息资料报送村委会和民政部门予以核实,做好安置帮教工作预案。准时在出监时接回帮教对象,建立登记卡,对其进行谈话教育,切实完成从监狱到社会的无缝对接。只有安其身,才能稳其心。
刘集镇司法所所长王海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刑释解教人员历来是一个敏感而特殊的群体,他们渴望知晓外界日新月异的变化、渴望被社会容纳、渴望得到周围人的关心和帮助。他们走出高墙后,是真正改恶从善安居乐业,还是重新走向犯罪道路,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全社会都应该关注关爱刑释人员,接纳他们,提高他们迅速适应社会的能力,使他们感受到了来自政府和社会的关心和温暖,从根本上预防重新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