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网讯 近年来,市司法局党组借鉴全市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办法,立足司法工作实际,探索建立了“年初定标、每月汇报、季度考评、年终综合考核”的目标考评体系,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
细化考核内容,推动工作全面落实。一方面,细化对局班子成员平时业务指导、综合协调等工作,特别是对分包乡镇工作成效的考核。另一方面,针对业务职能、普法依法治理、基础建设等方面,制定绩效考核细则,细化对乡镇司法所的考核。如业务上将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刑释解教等案件数量、办案质量、群众满意度、投诉率作为考评指标进行分解;普法依法治理上将对不同群体的法律知识授课情况、实效,以及法治文化建设情况纳入考核指标;基础建设上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信息新闻宣传报道等作为考核指标。
完善考核办法,确保考核公平公正。今年年初,提前将目标考核方案下发至各科室、各处所,要求各单位按照目标考核方案要求开展工作;每月月底,召开一次汇报会,各科室、各处所负责人汇报本月工作开展情况;每季度,由副局长带队组织考评,并将考评结果排名公布;年终,将每季度的考评结果与各科室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汇总,经党组审议后确定考核等次,考核结果在全局进行公布。月汇报、季度考评、年终考核相互印证、相互补充,比较全面准确地反映了各基层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保证了考核的公平公正。
加强督促指导,及时推进各项工作。成立督察组,深入各基层单位详细了解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同时,对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重点工作,由社区矫正办公室、基层科和法律援助中心等部门实行月汇报、季分析、半年小结、全年汇总。局党组根据各方面了解的情况,及时研究对策,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基层的指导,促进了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和目标任务的有效完成。
严格奖惩兑现,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年终,按照考核结果,局党组严格奖惩兑现,对先进基层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和奖励;对在考核中处于落后位次的基层单位负责同志给予通报批评,对连续两次处于后两位的基层单位负责同志进行诫勉谈话,对连续三次处于后两位的基层单位负责同志予以免职。目标考评实施以来,局全体干警创先争优意识明显增强,工作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推动了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
2014年,我市司法行政工作荣获了“全国六五普法中期检查先进县市”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