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构建四级调解网络化解民事纠纷在基层

2015-07-30 08:02:41 作者:唐书晓 李会范 马文涛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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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邓州网讯 “谢谢,谢谢您们!通过您们的努力,我的三个儿子现在都争着赡养中风多年的老伴儿……。”日前,笔者在张楼乡看到年迈80岁老人鲁某拉着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手含泪激动地说道。这是我市司法局成立四级调解网络后在张楼乡调委会所化解的一起民事纠纷。

    近年来市司法局对我市民事纠纷进行排查显示,农村民事纠纷占所有民事纠纷总数的80%。其主要表现在赡养、家庭婚姻、邻里关系、房屋宅基地、继承、损害赔偿、征地拆迁等方面,现实中广大群众遇到民事纠纷,90%以上都倾向于希望通过政府解决,而不愿意通过法律渠道来解决。
  
    针对当前这种状况,市司法局在全市构建四级调解网络,力将民事纠纷化解在基层。在全市28个乡(镇)、3个办事处设立民事调解委员会,639个村(社区)设立专用调解室,每村安置一名民调主任,各乡镇形成以司法所为主的民事纠纷调解机制,广大群众如有民事纠纷可直接到本村调委会进行咨询调解,若本村化解不了,再到该乡镇司法所调委会进行调解。如若确实需通过法律渠道解决的,乡镇司法所将联合基层法庭的实行了“诉前调解”实现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的有机衔接,引导群众采取合法途径解决纠纷。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组,大事不出镇,为我市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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