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网讯 为适应实施“4+2”工作法的需要,我市不仅健全了村民代表的推选制度,更重要的是不断培养增强了村民代表的责任感,激励广大村民代表在决策村级事务中,积极履行民主权利,较好的发挥好“人民选我党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职责。
前两天,穰东镇穰东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代表李波每天奔波在市场和村庄之间,进村串户跑得特别忙。入冬以来,社区党总支和居委会实行“4+2”工作法决策服装市场东大街北段地面铺设改造的事儿,党总支提议,“两委”班子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前三道程序都已经走完,李波抓紧时间走访自己代表的10户村民,认真的归纳记录了每一户对地面铺设采用花岗岩或是步道石的看法,利用有余的时间,他还同市场上部分外籍商户作了交谈,吸纳了更多的意见和建议。
穰东镇穰东社区居委会村民代表李波说:“只有扎实做好走访搜集,征求更多群众的看法,才能把代表着更广大的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反映到村民代表大会上。广泛的汇集了民意,做出的决策,就科学了,就符合大家的心愿了。”
社区居委会的村民代表决议大会如期举行,像李波一样,79位村民代表在会议上竞相发言,大家紧紧围绕同一个议题,把走访搜集来的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作了集中反馈。社区“两委”班子根据代表们的反映,对街道铺设的方案进行了认真修改完善。随后,当各位村民代表听到宣布的草案很符合广大群众的意愿,在表决的时候,纷纷都举手投了赞成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