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邓州市纪委 邓州市监委关于对3起疫情防控工作履职不力问题的问责通报
邓纪文〔2020〕5号
各乡镇(街、区)党(工)委、纪(工)委,市委各部委办、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总支、支部,各派驻纪检监察组: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但仍有个别党员干部责任意识缺失,做不到令行禁止,严重失职失责,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了极大隐患。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众志成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市纪委监委对3起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职不力的问题进行了问责,现将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1.高集镇政府工作人员李位擅离职守问题。2月1日,高集镇人大办主任李位,在负责该镇任岗村疫情检查卡点工作时,未按要求向镇政府主要领导请假,擅自脱离工作岗位,造成不良影响。为此,给予李位政务警告处分,对负责分管疫情防控工作的副镇长岳士珍提醒谈话。
2.穰东镇仲景路卡点值班人员缺岗问题。2月1日下午18时,该镇仲景路口卡点值班人员陈约、魏明,以吃饭为由离岗,之后两人当日一直未回到卡点,仅留下配合值班工作的穰东社区八组组长李松波一人在场工作。为此,对穰东镇党委书记万洪志、镇长王子录二人予以批评教育,对负责仲景路口卡点的副镇长张国永提醒谈话,对穰东镇穰东社区党支部书记赵书诵予以诫勉谈话,分别给予穰东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陈约、魏明党内警告处分。
3.彭桥镇三和社区疫情监管不力问题。1月21日,该镇三和社区四组村民尹永强的女儿尹世园及其儿子马浩宇从武汉返村,被排查出后实施了居家隔离。1月26日早上5时,尹永强和其妻赵振平、儿子尹世纪出村随即找回。为此,对彭桥镇党委书记吴冰提醒谈话,给予分包社区的副镇长屈震党内警告处分,给予三和社区党支部书记田金龙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党支部书记职务,降为副支书主持工作。给予社区居委会委员陈世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二年,由彭桥镇政府责令陈世明辞去社区居委会委员职务,责令周文东辞去组长职务。
中共邓州市纪委 邓州市监委
2020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