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建基,于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被邓县选举为第七、八、九届人大代表、常务委员会员(那时每届任期三年),先后任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机关党支部书记等职。他把自己的精力和智慧奉献给了人大工作,为基层民主与法制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1934年12月,唐建基出生于邓州市历史名镇——厚坡镇唐湾村。幼年时期,唐建基就接受着革命老区的滋养,他性情耿直,信念坚定,言行磊落,勤奋好学,当他以优异的成绩初中毕业时,组织上选拔他当了一所乡村小学的教师,后升任校长。在教学期间,他关爱青少年,为培养农村人才默默耕耘。教育教学工作的历练,让他拥有丰厚的文化知识和文字功底。
1953年,组织上根据他的思想表现和业务水平,选调他到县报社当上了一名编辑。这一年,唐建基光荣地成为一名共产党员,并很快走上了县农业办公室主任、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县委宣传部副部长等重要岗位,多次荣获“先进工作者”“模范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起初,县人大常务委员会只设立“一室四科”,即办公室、法制科、财经科、代表联络科、教科文卫科,12名工作人员在一间大办公室集体上班工作,每一位同志都承担着非常繁重的工作任务。面对这一实际情况,唐建基总是鼓励大家:只有大家多干事,提高工作效率,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才能发挥人大的积极作用。
平时,唐建基严格要求自己,以工作为重,以机关为家,从来不过节假日。工作累了,他就坐在藤椅上打个盹;当劳累过度身体不适时,他会在办公室吃药输液。一次手术后,他放弃住院,食宿在办公室,边处理机关事务,边服药康复。那时的文字工作任务比较大,他不能伏案工作,只能口述,由我和其他同志记录整理,唐建基从未因生病而耽误过工作。
唐建基在城里工作,家属亲人居住在偏远的农村,俗称“一头沉”。他没有时间照顾家里,年幼的子女们想进城,要步行90多华里,走一天的泥土路。中午饿了,带着凉馍充饥,遇上下雨天,只能躲在桥下避雨,5个子女从未受到过任何特殊照顾。
县级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法开展监督,有严格的程序和内容,那时上级没有统一的要求,各地也没有现成的做法,唐建基却满怀信心,吃透法理与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深入到基层农村、厂矿企业、机关学校、司法机关、群团组织、政府部门走访座谈,倾听各界人士的心声,收集意见和建议后,写出了《邓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实施细则若干规定(试行)》草案,共6章70条,主任会议3次讨论修改、补充和完善,报常务委员会讨论通过。
从这时开始起步,我县的人大监督工作有了遵循和良好的开端,尤其是评议工作在省、地名列前茅。在人代会上,多次组织人大代表对政法工作、农业工作等进行全面评议,《中国人大》杂志对邓县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并在显著位置刊登,引起了强烈反响,全国有20多个地方人大机关,到邓县交流经验。
对于刚刚起步的县级人大机关来说,常用语易混淆或不准确的现象比较普遍。唐建基认为,这不只是一个文字用语的小事,而是一个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和态度问题。为此,他就“人大代表”与“人民代表”“人大、人大常委会、人大常务委员会”“人大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与人大主任会议”等10多个表述称谓,采取逢会必讲、以会代训、文字材料把关等途径,进行宣传讲解,予以规范。邓县的简便做法及文书质量上乘,受到了上级人大机关等有关部门的肯定和好评。
1988年,邓县撤县建市,随着区划和称谓的变革,人大与“一府两院”机关需更名理顺,这是一项尚未遇到过的工作,唐建基说:访问学习呗。他即委派我到汝州市借鉴作法,参照外地成功经验,结合邓县的实际,制订了称谓变更的方案(草案),经主任会议、常务委员会讨论通过,付诸了实施。使邓县的权力、行政、审判、检察机关等更名理顺工作准确圆满。这项工作在邓州发展史上留下了浓重的一笔。
1992年,唐建基从领导岗位退居二线,然而他仍深爱着人大工作,继续分管信访监督。工作中,他不循私情,受到了人民群众的赞扬和感谢。为群众排忧解难突出了一个“快”字,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突出一个“严”字,澄清事实坚持一个“准”字,监督经济纠纷做到一个“公”字。这些做法,得到了全国、省和各县人大的积极评价,并作为典型广为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