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网讯 为有效维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涉“三农”纠纷,构林法庭不断汲取“枫桥经验”的思想精髓,以诉源治理为切入点,以多元解纷为结合点,积极回应群众的司法需求。同时把案件置于营商环境的大局中考量,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社会平安稳定和谐积极贡献司法力量。
助力乡村振兴勇担当
2019年8月,邓州市某丰面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丰面业)法定代表人意外身亡,当时该公司已无还款和兑粮能力,近千户群众面临着收不回钱和粮的可能。
“群众情绪反应比较激烈,涉及面较大,一旦处理不当,很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问题。”该案相关负责人说。为最大限度地维护涉案群众的利益,构林法庭与该镇党委政府密切沟通,以法庭为主导,政府、司法所协同配合的调处方案,及时组织涉案群众与面粉厂现负责人进行债务清算和调解,积极为群众争取最大的利益。至目前,涉某丰面业的800余起案件已全部办结,不仅解决了农户“急难愁盼”的问题,也为该镇化解了“头疼”的难题。
为化解面粉加工企业类似案件频发的问题,构林法庭成立了“金穗工作站”,及时对辖区所有涉“三农”纠纷案件提前介入,做好诉前化解工作,截至目前已办理类似案件200余件。
打造纠纷化解“过滤器”
去年以来,构林法庭以创建“三不四零”和“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坚持“调解优先、诉讼断后”的工作模式,发挥退休干警赵秋贵长期在审判一线工作、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基层生活调解经验的优势,去年6月成立“老赵诉前调解室”,驻庭开展案件诉前化解工作。
“双方当事人因宅基地四至范围发生纠纷,村委和相关部门多次调解未能解决问题。当事人来到工作室,希望我能从中调解。”赵秋贵说。赵秋贵便联系了镇政府、司法所、村委干部等工作人员到场参与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握手言和。“老赵诉前调解室”自成立以来,累计处理各类矛盾纠纷290余起,月均化解矛盾纠纷20余起。
在诉源治理工作中,构林法庭还积极践行“能动司法”工作理念,深度融合“和为贵”社会治理理念。近三年来,构林法庭收案数量呈下降态势,辖区内官刘村、户张村等行政村成为了远近闻名的“无讼村”。
彰显司法温度与情怀
针对残疾人、妇女儿童、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司法需求,构林法庭专门开辟绿色服务窗口,在办理弱势群体维权案件中充分彰显司法温度与情怀。
某集团有限公司承建浩吉铁路邓州段施工工程,由包工头徐某负责部分路段附属工程的施工。徐某雇佣张某等50余名农民工进行施工,施工完成后,欠53名农民工工资19万余元。农民工们多次讨要工资,均未得到解决。
“当时这53名农民工来到镇政府和构林法庭寻求帮助。考虑到临近年关,为了让农民工兄弟们踏踏实实地过个好年,构林法庭与司法所积极联动,多次同农民工代表找到施工方相关负责人商量解决方案。”该案负责人说。最终在多部门的通力合作下,该项目的相关负责人终于愿意出面解决问题,并与农民工代表就拖欠工资事项达成调解协议。截至今年8月,这53名农民工工资款已全部结清。
近年来,构林法庭工作成绩突出,荣立集体三等功3次,先后被评为“南阳市优秀人民法庭”“南阳市政法系统十佳政法单位”,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李庆军式十佳办案团队”、被命名为河南省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