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 郑 雪 通讯员 梁常建)近年来,市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努力打造生态检察品牌。
该院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开展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专项公益监督作为为民承诺“十件实事”和服务大局“十个专项”之一。 为进一步营造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法治氛围,该院和国土、环保部门联合严格监督杏山旅游管理区、渠首等周边的非法采矿整治,责令整改2家石料厂,停产断电2家石料厂;鼓励社会公众参与举报,不仅督促了有关部门依法履职,而且解决了群众反映的生态环境问题。
同时,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我市首起侵害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苍鹰和游隼犯罪案件,积极履行法律新赋予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职责,为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敲响了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