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网讯 (记者 郑 雪 通讯员 梁常建)5月25日,市人民检察院收到一封来自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的感谢信。这封感谢信的背后是一起跨越一千多公里的国家司法救助。
2019年初,我市某镇村民徐某与丈夫梁某一起到广东省佛山市务工,同年11月份,梁某因感情问题用刀把爱人徐某刺伤,最终导致徐某死亡。被害人徐某与丈夫梁某(本案被告人)全家六口人,育有两个孩子,大儿子今年7岁正在上小学,小儿子今年5岁正在上幼儿园,徐某的公公今年77岁,婆婆今年76岁,两人常年身体多病,无任何劳动能力,家里全靠梁某打工维持生活。因徐某被杀害,梁某被羁押,给原本贫困的这个家庭沉重一击,主要经济来源断了,两个未成年小孩只能由家里年迈的爷奶来抚养,家庭生活陷入困境。
今年4月9日,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收到被害人公公等人的司法救助申请后,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但由于处于疫情防控期,申请人远在河南省邓州市,无法对申请人进行调查取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选择线上“云救助”的方式办理,并主动与我市人民检察院联系沟通,申请两地检察机关共同解决调查取证工作面临的困难。
市检察院在收到佛山市人民检察院的申请后,立即启动案件办理程序,克服疫情期间调查取证工作面临的困难,第五检察部干警前往申请人所在地村委会开展实地调查,全面掌握被害人受侵害、赔偿调解等情况,实地审查核实申请人救助条件,初步判断申请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两地检察院司法救助部门通力协作,跨省对救助对象的家庭情况进行核实调查。
5月9日,佛山市人民检察院下达了国家司法救助决定书,决定对申请人发放救助金8863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