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网讯 今年以来,为深入推动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建设,市财政局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把政府采购工作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突破口”,采取多项措施,推动政府采购的“换挡提速和优化升级”,努力营造“标准高、审批少、速度快、服务优”的营商环境。
压缩政府采购各环节时间。该局把政府采购中间环节,包括采购机构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在网站发布中标和成交结果、签订合同、公示备案等时间进行压缩,能在1日内办完的全部在1日内办结。对于政府采购投诉的,要在7个工作日处理完毕,对于案情简单不涉及调查取证、无需组织专家评审的,在2个工作日处理完毕。
建立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机制、推行预付款制度,加快资金支付进度。该局积极协调金融机构,与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建立合同融资合作关系,在政府采购网发布金融机构“政采贷”产品,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督促采购人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10%至30%的预付款,在供应商提供预付款保函的前提下,支付合同金额40%的预付款。加快政府采购资金拨付进度,对采购合同的签订及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方式、时间、条件进行明确规定,要求采购人在政府采购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15日内支付款项,合同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日,比原来压缩一半时间。
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该局制定《邓州市政府采购诚信管理办法》,对采购人、相关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失信行为进行认定、处理;制定并推动《邓州市政府采购市场主体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落实,对代理机构、供应商开展信用评价及不良行为记录,并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信息,开展信用核查,强化失信联合惩戒。
构建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全面实施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该局加快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政府采购达到政府采购目录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均实现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免费向供应商提供电子采购文件,电子化交易率达到100%。除服务类以外,集中采购目录以内限额在30万元以下的小额零星货物,全部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网上商城采购,网上交易率达到98%以上。
提前实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制度。为方便供应商提前了解政府采购信息,从今年7月起,该局按照上级工作部署,提前半年实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制度,要求单位采购意向公开尽量提前,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发布项目采购公告)前30日公开,对新增采购项目原则上在申请资金时同步公开采购意向。
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为破除政府采购各种不合理的门槛和限制,市财政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制订了《邓州市政府采购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明确了在采购活动中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进一步规范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采购行为,保障采购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优化了政府采购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