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网讯 近日,两场特殊的入矫宣告仪式在两位村民家中进行,市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湍河司法所和张村司法所分别对因重病、身体残疾、年龄偏大的社区矫正对象上门办理了登记接收手续,人性化的执法过程让社区矫正对象感受到了司法刑事执行过程中的力度与温度。
据悉,李某某,女,湍河街道办事处某村人,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被判缓刑3个月,因截肢行动不便;赵某某,女,张村镇某村人,犯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被判缓刑2年,因患有脑梗死、高血压等疾病导致瘫痪。了解到两人的情况后,市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转变工作监管和服务方式,在严格执行入矫程序的同时,对其进行上门服务。
在入矫现场,工作人员通过身份核对、信息采集、入矫谈话,详细了解家庭情况及身体状况,针对犯罪类型和个人现实情况,制定了矫正方案。并明确矫正小组成员,现场进行入矫宣告,鼓励他们树立信心战胜病魔,消除思想顾虑和自卑心理,积极面对生活,顺利渡过社区矫正期。
近年来,市司法局针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特殊情况,适时转变工作方式方法,坚持以人为本,在调查评估、报到、入(解)矫宣告、日常监管等环节采取入户办理方式进行,在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又将人性关怀融入法理,大大提高了教育矫治效果,为社会和谐稳定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