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网讯 4月15日,市人民法院走进市幼儿园,开展“校园伤害事故的预防与法律规定”专题法治宣传活动,旨在加强校园安全法治教育,提升全体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与法治素养。
“学校有没有责任,关键看有没有尽到职责、存不存在过错。”活动中,法院干警结合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用通俗语言和鲜活案例,向教职工详解校园伤害事故的预防、责任界定、免责情形及处置流程,内容紧贴幼教实际。针对幼儿好动、自护能力弱的特点,干警从实操出发,围绕设施隐患排查、课间活动看护、突发情况救助、特异体质幼儿照料等环节“划重点”,并清晰区分了学校、家长和第三方各自的责任边界。活动现场还普及了交通安全、防拐骗、防意外伤害、食品安全等日常安全知识,向老师们发放了法治宣传彩页。
此次法治宣传活动将国家安全教育与校园安全法治教育紧密结合,切实提升了幼儿园教职工依法履职和安全防范的能力,增强了大家的法治意识,为守护幼儿平安健康成长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