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邓州市委宣传部
邓 州 市 文 明 办
邓宣通【2017】10号
关于开展邓州市第四届道德模范
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弘扬和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大力营造学习道德模范、崇尚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不断发挥道德模范的榜样引领作用,扎实推进公民道德素质提高和社会文明程度提升。经中共邓州市委宣传部、邓州市文明办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第四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推荐和评选邓州市第四届道德模范,真正把事迹突出、品德高尚、群众认可度高、示范引领作用大的道德模范推选出来,充分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思想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参选范围
参选范围: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生活、工作或学习且年满16周岁的公民均可参评(已经获得过往届邓州市道德模范和上一级道德模范及提名奖的本届不再参评)。
三、奖项设立
邓州市第四届道德模范评选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五类。每类表彰5名左右(集体或个人),每个候选人只能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
四、评选标准:
道德模范的总体标准: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
(一)助人为乐模范标准: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弱势群体,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二)见义勇为模范标准: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三)诚实守信模范标准: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较高信誉;在人际交往中,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四)敬业奉献模范标准: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技术精湛、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在艰苦条件下和平凡岗位上尽职尽责,甘于无私奉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五)孝老爱亲模范标准: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事迹特别感人,群众广为颂扬。
五、评选步骤
(一)宣传发动(2017年7月1日至7月15日)。制定下发活动方案到各乡镇(街、区)、市直及驻邓各部门各单位,通过邓州电视台、邓州网、今日邓州、邓州市文明网等新闻媒体发布消息,公布推荐评选办法、条件和要求等,动员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营造浓厚社会舆论氛围。
(二)推荐上报(2017年7月15日至8月31日)。各乡镇(街、区)、市直及驻邓各部门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广泛动员,通过个人自荐、单位推荐等形式,积极发动广大干部群众推荐身边的道德模范。各乡镇(街、区)、市直及驻邓单位至少要推荐上报一名道德模范,并附填报“邓州市第四届道德模范推荐表”(见附件,此表可在邓州市文明网上下载填写),以及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同时上报电子文档(有音像资料一并上报),于2017年8月31日前上报市文明办(联系人:高永刚 联系电话:13937775396 037762287339 邮箱:dzwmb2009@163.com)。
(三)审核评议(2017年9月1日至10月7日)。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组成评选委员会,对推荐上报的候选人进行考察初审,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如:纪委、检察院、法院、工商、税务、发改委等部门),确定候选人名单。
(四)公示阶段(2017年10月8日至10月15日)。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将确定的候选人及其主要事迹在邓州电视台、邓州网、今日邓州、邓州头条微信公众号、邓州市文明网等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间,还将在邓州头条微信公众号对已确定的候选人,面向社会开展网络投票活动,该投票结果将作为评选的重要依据。
(五)综合评定(2017年10月16日至10月31日)。根据公示情况、邓州头条微信投票结果及群众反馈信息,结合候选人的道德事迹,进行综合评定,确定第四届邓州市道德模范名单。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坚持原则。道德模范是授予公民在道德领域的最高荣誉称号。各乡镇(街、区)、市直及驻邓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评选表彰工作,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典型示范、推动工作的原则。
(二)广泛发动,营造氛围。各乡镇(街、区)、市直及驻邓各部门各单位要广泛发动群众参与,重在宣传、重在学习、重在过程,通过评选表彰道德模范,在全社会营造尊重道德模范、学习道德模范、关爱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标准,认真把关。各乡镇(街、区)、市直及驻邓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评选标准和工作程序,认真做好群众推荐、审核资格、媒体公示、遴选上报等各环节工作,充分尊重群众的评判权,确保评选出的道德模范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真正把民意基础好、社会认同度高的道德模范评选出来。
中共邓州市委宣传部
邓州市文明办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