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网讯(记者 唐书晓 通讯员苗军玲 李会范)今年以来,邓州市司法局始终以“保稳定、促民生、创一流、树形象”为目标,以基层法律服务“抓强促”活动为载体,注重“四强化四提升”,全面提高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业水平。
强化学习意识,提升整体素质。进一步完善司法所学习制度,制定学习计划、丰富学习内容,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提高法律素质和综合服务能力,努力为“党委、政府排忧、为群众解难”。
强化执业道德,提升法律服务理念。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定期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法律援助条例》、《法律服务人员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执业纪律文件,切实强化法律服务工作者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荣辱意识。
强化责任意识,提升工作水平。按照“权责一致,责任到人”的原则,对所内人员岗位职责及监督考核等制度进行梳理和完善。对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普法宣传等职能工作,明确分工,规范程序,确保工作“零失误、零差错”。
强化效率意识,提升服务质量。全体工作人员都要做到“四个不让”和实现“三个转变”。即不让领导安排的工作在自己这里延误,不让群众的诉求在自己这里积压,不让各种差错在自己这里出现,不让干警形象在自己这里受损;力争实现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由滞后服务向超前服务,由低效服务向高效服务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