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

2015-10-09 09:05:45 作者:杨迪  王言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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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邓州网讯  日前,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为进一步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今年我市将继续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
   
    据了解,2014年我市城市低保人均月补助标准为210元,农村低保人均月补助标准为106元,均高于省定标准,全市共救助9.3万人,发放救助金1.6亿元。
   
     根据省民政厅、财政厅联合文件精神,综合考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物价水平和居民消费性支出等因素,自今年1月1日起,我市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由原有的每人每月34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20元,对于收入达不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市居民,人均月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195元提高到225元;农村低保年保障标准,由原有的每人每年24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800元,对于收入达不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人均月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99元提高到115元;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由原有的每人每年36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8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原有的222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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