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创新机制服务“绿水青山”

2015-09-17 09:33:47 作者:王 言 杨 迪 马海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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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邓州网讯 近年来,市检察院创新机制服务“绿水青山”,把服务和保障生态环境建设作为重要切入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严惩生态环境领域犯罪,为建设“魅力邓州”做出了积极贡献。
专项活动 找准生态环境建设突破口
   
     去年以来,该院以改善水环境质量,确保水环境安全为服务生态环境建设的突破口,不断深化“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立案监督”专项活动,积极参与南水北调中线渠首水源地及干渠沿线生态建设、“保护母亲河”和“六城联创”等活动。
   
     今年6月份,该院与市环保局联合制订下发了《2015年碧水行动实施方案》,强化与水利、林业、农业、国土等机关和沿河乡镇协作,通过开展城市河流整治和工业污染防治工作,对工业污染源、畜禽养殖污染进行排查摸底,打击非法采砂行为,从而促进河流水质根本改善,做好水源地环境保护和南水北调水质保护工作。

    联合执法 强化生态环境执法合力
   
    市检察院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平台,深化与行政执法机关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和重大案件介入调查机制;定期召开生态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建立、完善破坏环境违法犯罪的发现途径和打击预防机制,强化了打击破坏生态环境建设犯罪的执法合力。
   
     同时,该院抽调控申、侦监、公诉等部门干警组成专门办案小组,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件,实行专人快速办理,形成批准逮捕、审查起诉、检察调查、支持起诉、犯罪预防一体化的工作模式,探索建立了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件优先办理、快速办理等工作机制,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环保权益。

    惩防一体 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
   
    市检察院认真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重拳出击,严厉打击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砂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破坏生态环境的多发性犯罪和各类环境污染事故。
   
    此外,积极查办和预防生态环境领域的职务犯罪,把生态环境建设中的贪污贿赂犯罪作为查办重点,坚持全程跟踪、及时介入重大生态环境工程建设的关键环节;积极开展“查办环保领域渎职犯罪”专项活动,严查环境污染案件背后的失职、渎职犯罪;运用预防调查、检察建议等措施,协助相关责任主管部门健全管理制度,开展警示教育和法制宣传。同时,还建立了生态修复机制,积极引导违法行为人或犯罪嫌疑人进行生态资源复原,达到恢复原状标准的,可以建议法院酌情从轻或减轻处罚,从而实现惩罚犯罪与保护生态环境“双赢”。
   
    截至目前,市检察院共批捕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砂)、盗伐滥伐林木等犯罪21人,提起公诉25人,监督行政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刑事案件15人,制发检察建议16份,查处职务犯罪14件,有力地打击了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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