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网讯 连日来,邓州市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司法,采取多项措施努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至目前,该院共受理涉及儿童妇女权益民事和刑事案件128件,审结128件,结案率达100%,调撤104件,调撤率达81.3%。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化开展维权工作。该院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赵曙君全面负责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专项活动,设立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审判庭,从民事审判业务庭抽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审判经验丰富的4名法官担任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审判庭法官,其中3名女法官。在此基础上,召开会议安排此项工作,并及时印发了《邓州市人民法院关于成立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审判庭的通知》等文件,使广大干警进一步明确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审判庭的设置、受案范围及职责,充分认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对涉及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坚持实行快速审理、快速结案的办案原则,对涉及申请人是妇女儿童的执行案件,采取优先执行、集中执行的方式,不断加大执行力度,使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和最大限度的保护。
加强女陪审员的选任和培训,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该院积极选用女陪审员,充分发挥女陪审员的性别优势和职业特长,来参与案件的审理和调解工作,近年来,共选用女陪审员14名,特别选用妇联、共青团、教育系统的8名女同志为人民陪审员。以我国人民陪审制度、《婚姻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为主要内容,对女陪审员进行了三次较系统的培训,充分发挥女陪审员性情平和稳定、耐心细致等性别优势和善于化解民间纠纷的优势,将情理融入法理,积极加强与当事人的沟通交流,最大限度地争取并维护好妇女儿童的利益,切实保障妇女儿童权益落到实处。截止目前,女陪审员共参与各类案件审理49件,经调解、撤诉的案件达46件,且未出现一起矛盾激化案件,无一引起上诉或上访,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成立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社会法庭,全力参与案件调处。在设立维权审判庭同时,该院积极与邓州市妇联协调,在市妇联成立了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社会法庭,由妇联维权部部长余乐勤担任社会法庭庭长,另有两名同志为社会法官,全力参与此类案件的调处,并在工作中发动妇联组织、基层民调组织的人员共同参与,多方联动,加大调处力度,解决了一大批纠纷,化解了社会矛盾。
加强法律宣传,营造良好氛围。选择典型案件深入社区、农村、学校公开开庭,以案说法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起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如原告段某某与被告邓州市某学校为教育机构责任纠纷一案,该院选择到该学校公开开庭,以发生在其身边的具体案例对学校、学生、家长等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使大家知法、懂法、守法;同时选派优秀法官担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深入学校开展专项法制讲座,加大对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妇女儿童的权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今年以来,共派出法官为学校上法制课13次,受教育人数23000人(次),共有32名法官被聘为学校法制副校长或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