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为民永远在路上

2022-01-27 10:56:45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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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全省各级法院围绕“涉民生案件力争年底前全部执结”工作目标,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办理期限,加大执行力度,专项执行行动取得良好成效。省法院组织推进涉民生案件执行、执行案款清理等工作经验还被中央教整办刊发。2021年,全省法院共执结涉民生案件123779件,执行到位金额53.9亿元。2021年救助申请执行人842人,救助金额1452.8万元。

“执行风暴”强化震慑显威力

“所有人员立刻出发!”随着海门法院副院长郭建雷一声令下,2021年12月4日,在宪法日当天的凌晨,海门法院39名执行干警闻令而动,根据既定方案分10组迅速奔赴各个执行现场,掀起新一轮涉民生执行“江海风暴”专项行动。

该次行动的重点是集中清理拒付“三养费”、拖欠职工工资、工伤赔偿款等涉民生执行案件。凌晨5点,雾霭沉沉,执行干警远赴如皋,来到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被执行人吴某家中,面对突然上门的执行人员,睡眼朦胧的吴某从床上惊醒。“这个案件拖了许久,你拒不履行义务,现在跟我们到法院处理。”在强大的执行震慑下,被执行人最终与19名农民达成和解协议。

半个月后的12月19日,泰州中院及海陵、高港法院执行干警在省法院的统一部署下,利用周末时间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共计出动警车9辆,执行干警58名。经过一天的奋战,共执行案件10件,拘传1人,扣押车辆1辆,搜查3处,顺利执结案件5件。

以上是全省各级法院常态化集中开展涉民生案件的缩影。江苏法院常态化开展“凌晨执行”“节假日执行”“午间执行”,形成对被执行人的高压态势,并深入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对每一件涉农民工工资案件进行拉网式清理。会同江苏城市频道在全省13个市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冬季攻势执行直播行动”,无锡中院开展“雷霆执行”,淮安中院推进“暖冬行动”,盐城法院常态化开展“盐阜风暴”,持续加大涉民生专项执行力度,形成强大社会声势。

“江苏法院加大执行力度,常态化开展涉农民工工资、工伤赔偿、追讨赡养费和抚养费等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切实维护百姓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初心与使命。”省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王成说。

聚焦“急难愁盼”破解身边难题

2021年11月18日,南京市秦淮区法院一楼大厅人头攒动,省法院在南京市秦淮区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举行全省法院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活动。李大妈在拿到2万多元执行款后表示,自己被同事欠款几年后才想到去法院起诉,没想到“养老钱”一下子就执行到位了。本次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活动涉及多个类型的民生案件,全省共设立执行款发放现场96个,发放执行案款6.2亿元。

申请执行人祝某因与朱某、简某是朋友关系,便将“养老钱”借给他们,二人因经营不善拒不还款。祝某遂将他们诉至法院后达成调解协议,但朱某、简某仍未按协议履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祝某找到执行干警,反映其患有重病,其妻子也常年卧病在床,两人均等着这笔钱治病。“这可是申请执行人的救命钱啊,必须争分夺秒!”执行干警立即开展行动,将二人带回法院,可两人称没有钱还,任由法院处置。鉴于被执行人的恶劣态度,惠山法院拟对朱某、简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并带至医院进行核酸检测及体检,为拘留做准备。朱某、简某这才感受到法院的执行威慑力,连忙筹到8万元,偿还了被执行人。

全省各级法院还扎实开展涉农民工工资、工伤、医疗、抚恤、抚养、赡养等案件集中执行,坚持“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执行案款”原则,切实提升涉民生案件执行效率。本着便民、高效、快捷的理念,全省各级法院均已建立执行事务中心,设置集中接待来访与集中接处举报电话场所,为执行案件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服务。对于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申请执行人又面临生活困难的案件,充分运用司法救助机制,穷尽一切措施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已救助申请执行人606人,救助金额823.95万元。

“科技赋能”服务民生再升级

用现代技术手段为涉民生执行“加持”,江苏法院实现执行工作从数字化到智能化再到智慧化的转变。

省法院全面完成执行工作“854模式”迭代升级工作,建立健全以执行指挥中心为中枢,以“执行办案无纸化”与“执行事务中心”为依托的民事执行实施权“一体两翼”新机制,全面推行便民、利民的执行事务一站式服务。

无锡新吴法院在执行李某与无锡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时,经线上查控,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但该公司仍在正常经营。执行法官遂在企业经营场所安装电子封条,一旦人员进出监控区域,电子封条会发出“法院查控财产请勿靠近”语音警告。安装电子封条后的第二天,“失联”老板就主动联系法院,愿主动履行义务,请求拆除电子封条,后该案顺利执结。

得益于科技赋能,全省法院首次执行案件结案平均用时从2018年的154天缩短至目前的86天,执行完毕案件结案平均用时从100天缩短至56天,法定期限内结案的比例从不到75.15%提升到97.02%,人民群众权利兑现的时限大为缩短,获得感不断增强。(陈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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