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历史上,杰出的人物层出不穷,尤其是富有担当精神的志士仁人更是群星闪耀,照亮了华夏五千年的历史长空。宋代的范仲淹就是其中光彩夺目的一位。
说到担当精神,在范仲淹的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
早在大中祥符八年,范仲淹刚刚入仕在广德司理参军的任上,他秉公断案,常常与太守意见相左。面对太守的霸道,他据理力争,并把抗诉的过程书写在屏风上,当太守听说他的屏风已经写得密密麻麻时,略显愧色,并不再过分干预范仲淹的职守。此时范仲淹所表现的担当精神,无疑会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出现冤假错案。
天圣二年,范仲淹上书呼吁修复捍海堰以防治沿海居民的水患。后他任兴化县令,带领泰、海、楚、通四州的民众四万余人,筑堤修堰。虽然他因丁忧而离开了工地,然百姓们仍铭记他的首倡之功,将此堤命名为范公堤。而今遗迹尚存,堤上葳蕤的青草似乎年年都在感佩范公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担当精神。
天圣七年,范仲淹由晏殊举荐,到朝中任秘阁校理。当得知仁宗帝要率群臣为刘太后祝寿,他大胆上书谏阻仁宗。他说:皇帝有侍亲之道,但没有为臣之礼;如果要尽孝心,于内宫行家人礼仪即可,若与百官朝拜太后,有损皇上威严。这种以家国情怀为重的担当精神,维护皇帝尊严的壮举令人钦敬。要知道在封建社会,皇帝乃是国家的象征,皇帝的尊严便是国家与民族的尊严。大宋的靖康之耻,徽钦二帝被掳,接着便改朝换代就是一个明证。
后来的范仲淹虽遭受几次贬谪,然范公愈挫愈勇,他历三黜而不悔,始终分国忧于千里。尤其在抵御西夏的过程中,他自请兼任延州知州,将生死置之度外,这是何种的担当精神?在抵御西夏的几年中,他始终以国家利益至上,以朝廷尊严至上为自己的出发点。在与李元昊来往谈判的过程中,他宁愿自己背负“擅专”的罪名,亦将元昊来书“其不可闻者二十纸,悉焚之”(见周鸿度《范仲淹史料新编·范仲淹年谱》)。他之所以这样做,就是怕有损于仁宗皇帝尊严的污秽之词玷污了宋廷。固然有朝中大臣如宋庠等愤而要斩之而后快,但几经杜衍和吕夷简的论救,基本上默认了范仲淹这义无反顾的做法。正是因为范仲淹具有顶天立地的担当精神,所以在几年戍边的艰苦岁月中他秉持攻守二策,审时度势,因势利导,修城筑寨,待机而动,终于使西夏无利可图,走向和宋廷结盟息兵的议事厅中。
庆历三年,范仲淹被任命为参知政事,面对仁宗皇帝想励精图治、重振朝纲的期望,他提出了十条改革措施,史称庆历新政。庆历新政因为步子太大,触犯了官僚地主阶级,尤其是朝中保守势力的利益,不到两年便半途而废。虽然改革没有成功,但范仲淹在改革中所呈现出的担当精神,令无数有抱负的栋梁之材击节赞叹。元好问称赞他为“在布衣为名士,在州县为能吏,在边境为名将,其才其量其忠,一身而备数器。在朝廷则又孔子之所谓大臣者,求之千百年间,概不一二见,非但为一代宗臣而已”。
此后的范仲淹在宦海虽然载沉载浮,但他的担当精神依然是人生的主旋律。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而忧其君。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常常是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比如在邓州的政评讼理,与民同乐。在青州的放粮赈灾,解民之倒悬。尤其是范仲淹到杭州任知州的第二年,碰上了浙西大旱的灾荒,饥民流移满路。皇帝诏令两浙流民,没法活下去的,允许人们收养。范仲淹面对十分严重的灾情,发放浙西储存的粮食,以工代赈,修仓库、官舍,每日动用上千民夫。又号召杭州的寺院主持利用荒年工价至廉的机会,广招民工,大兴土木。他本人则带头日日在湖上宴游,引领消费,按时下讲就是拉动内需。自春至夏,杭州的富户大家也空巷出游,就这样调动了官方和私家的力量,形成产业链条,用有余之财,惠及饥民。当时从事贸易、饮食等服务行业以及做工的饥民达数万人之众,有效地解决了人民的吃饭问题。同时他采取稳定物价的措施,让杭州在大饥之年,竟看不出一点灾荒迹象。范仲淹在杭州“发司农之粟,募民兴利”,是荒政中的高明措施,更体现着他的担当精神。他采取灵活政策,使老百姓因此得到实惠,绝非是“嬉游不节,不恤荒政”、“公私兴造,伤耗民力”(见沈括《梦溪笔谈》卷11)。范仲淹在杭州,“里巷之人皆知其名字”,杭州人对这位心系天下,忧怜苍生并闪耀着人格光辉的父母官万分敬仰!如果你漫步西湖美景,一定会在白堤和苏堤之间流连忘返,在白堤上陶醉那“平湖秋月”,并于“苏堤春晓”中感慨苏东坡对范仲淹的崇敬之情。苏东坡称颂范仲淹“出为名相,处为名贤,乐在人后,忧在人前。经天纬地,阙谥宜然。贤哉斯诣,轶后空前。”
综上所述,我们研究范仲淹,就要学习范仲淹,尤其是要传承范公的担当精神。因为只有具有强烈的担当精神,才能始终以天下为己任;只有具有强烈的担当精神,才能为民请命,始终成为民族的脊梁。我们欣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时代,正担负民族复兴,实现中国梦的重任,我们一定要把担当精神放在第一位,始终不渝地完成历史赋予我们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