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青生活是我的人生财富

2017-01-17 09:51:16 作者:口述 王红春 整理 朱可铮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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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邓州网讯 1976年8月2日,我有幸成为彭桥乡(现为彭桥镇)时家村一名插队知青,在这里度过了我人生最难忘的四年时光。我的青春,我人生最美好的时段全部奉献给了时家村。

    我是时家村唯一的一名插队知青。报到后,生产队给我分了一间茅草房。那是一位五保户去世留下的草棚,棚里什么都没有,只有一个歪扭的锅台。我当时拿着人民公社分给我的几百块钱去大队报名,大队是欢喜的,我是欢喜的,家人应该也是欢喜的。因为我们兄妹6人,在那个吃穿都是问题的年代,我插队当知青,从某种程度上为大家庭减轻了生活的压力。其中,我的一个哥哥也和我一样是知青,他在我成为知青的第二年去参了军,成为一名光荣的军人。

    我虽然是岁数较为年轻的女知青,但是从插队的第一天起,就以巾帼不让须眉的英勇气概和生产队里的男劳力一样下地干活,而且一点都不逊色。刚开始到棉花地里捉烟虫,是最为刻骨铭心的事情。捉烟虫的时间一般放在清晨,这时候朝露凝珠,空气潮润,烟叶恰正肥嫩饱满,青绿盎然。烟虫们就从栖息地或者隐匿地钻出来,肆无忌惮的大口小口的啮噬着烟叶。看到烟叶上那一条条肥胖的虫子,碧莹莹的蠕动于烟棵间,我的心里有说不出的恶心和惧怕。可是,一想到必须要挣到和男劳力们一样的工分时,我就咬着牙、硬着头皮用手去捉,这期间所经历的心路历程漫长而煎熬。直到有一天,我能娴熟的将软软的虫子捏在手里,心中竟然什么感觉都没有。

     1977年春节前后,生产队在村里的场边盖新房子,一共盖了5间房,给我分了两间,一间做住宿,一间做厨房。我白天下地干活,与村里的男女劳动力一起同工同酬,晚上和村里的同龄姑娘们一起点着油灯做针线活,打发夜晚的时间。我是一个极其要强的人,在心里从不服输,其他人能干的活,我一定也能干。本来就没有拿过针线的我从头学起,一针一线,针脚匀实细密,纳鞋底,做棉衣,我精细的女红就是在那个时候学成的。

    虽然插队的地方离我家比较近,但是一想到要响应党的号召,听毛主席的话,我就严格按照优秀知青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如果哪天萌生了回到家里住一晚上的念头,我会认为那是一件没有面子和很羞愧的事情。所以,在插队做知情的那几年里,我从未请假要求回家里住过,时家村就是我的家。

    从茅草房搬出来住到新房子里,晚上我可以点两盏油灯,因为房间太空旷。村里有些姑娘家里穷,没地方住的,会要求来和我做伴,一起说说话,一起认真学做女红,也减少些寂寞和冷清。后来因为有了宽敞的住地和场地,我利用闲暇时间开始养鸡,养猪,养羊。一头猪曾经卖了200块钱,在村里引起不小的轰动。大家都开玩笑的说:“这闺女真了不起,要是嫁到婆家,婆家一定穷不了。”白天下苦力,喂猪喂羊,晚上做女红,还要看护牲畜,每天忙完倒在床上就呼呼大睡,酣畅淋漓。那时候什么烦恼都没有,连做梦都觉得是件很奢侈的事情。疲惫和累不仅没有让我感觉到苦,相反还使我拥有很大的成就感。什么苦,什么累我都能承受,我吃苦耐劳的精神和雷厉风行的作风曾得到大家的一直赞赏。经过我不懈的努力,我和生产队里的男劳力一样,一年挣得了3200个工分,所换得的粮食全部补贴给家里。当时在时家村,我可是出了名的“女强人”。

    我的勤劳赢得了大家的尊重和认可,每次大队来客,一定要带到我的住处。我蒸馍,做手擀面,下地掐野菜,给他们炖我养的鸡,我的精湛厨艺曾赢得所有人的赞赏……这样一来,我不仅能省下自己的口粮,而且也为牲畜们弄来了泔水。生产队看到我养猪养的好,就买了8头猪让我养,我照样把它们养得膘满肥壮,让所有人艳羡不已。

    有时候碰到下雨天,我到乡里去办事,要淌过3条河流。没有胶鞋,也舍不得穿鞋,我就打着赤脚。车子轱辘上沾满了泥巴,无法行进,我就将车子扛在肩上,淌过齐腰的河水。没有抱怨,没有退缩,一个年轻女子能扛得起自行车穿过3条河流,那种画面定格在我的脑海里,珍藏了一辈子,我很骄傲,很自豪。当时我的心里只有毛主席的教导,只有美好,只有劳动的快乐,只有吃苦的光荣。在农村这段艰难的岁月里,我经受磨难、锻炼和考验,它改造了我的人生观和世界观,是我一生的荣耀。

    这段青春时光,我无怨无悔。在艰苦的环境中我学会了忍耐,学会了生活的技能,它是我人生的最大的一笔财富。在后来的生活中,在所有困难面前,我之所以无所畏惧,那是因为我拥有了别人无法比拟的知青生活。

(王红春,女,1960年出生,现为人民银行退休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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